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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05217896436869 清水县粮食稽查大队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6-02 】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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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205217896436869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清水县粮食稽查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清水县粮食稽查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开展粮食执法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92

法定代表人

魏接太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非财政补助(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清水县粮食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

2

网上名称

清水县粮食稽查大队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5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一、执行本单位章程情况 能够认真履行本单位组织章程,依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清水县境内从事粮食收购、加工、经营和运输的经营者以及政策性用粮活动、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要业务开展情况。 1、大力开展粮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积极配合县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同志参加,对全县粮油经营户进行了3次专项检查。 2、做好粮食收购市场服务与监管工作。夏粮和秋粮上市期间,及时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及规模以上非国有粮食购销个体户,坚持敞开收购。同时加大对粮食收购资格、明码标价等粮食收购过程中的农民利益保护及粮油收购政策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粮食收购交易秩序。对粮食收购质量、收购价格、库存情况等进行监测统计,坚持每周上报一次粮油市场价格报表。 3、以重大节日市场监管为载体,确保节日市场的安全稳定。在“五一”、“中秋”、“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积极安排部署粮食稽查力量,加大对县城区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力度。对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超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依据《条例》严厉打击。 4、加强全县粮油经营门店的调查摸底。对全县粮油网点具体位置、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对经营的面粉、油品、大米,按品牌和系列进行详细统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改正。 5、健全制度,加强执法体系建设。根据市粮食稽查支队印发的《粮食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和县政府印发的《行政执法依据汇编》,修订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对12户已办理的《粮食收购资格证》进行了年检。 6、以粮食流通法制宣传活动为载体,营造粮食行政执法氛围。开展了2015年粮食科技周及爱粮节粮系列宣传周活动、世界粮食日宣传活动,围绕专题讲座、参与答题、主题宣传等内容开展宣传。共设立活动宣传周主会场1处,宣传咨询点5处,制作了4块标准宣传牌。在县轩辕广场以及县城十字路口悬挂横幅、宣传粮食政策、爱粮节粮、粮食科技等相关内容。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条例》及“加强粮食流通管理,维护粮食安全”专题内容节目。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县上安排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全年宣传活动期间,共散发涉粮法律法规及科学用粮(油)宣传资料2000份,参与工作人员20人次,现场接受宣传咨询群众500余人。 三、取得的社会效益。 1、通过各项检查,较好的维护了全县粮食市场秩序。2、通过宣传活动,营造粮食行政执法氛围,提高了粮食行业知名度。3、加强粮食统计日常监管,及时掌握我县粮油市场情况,为上级部门正确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主要问题有一是我县粮食稽查大队仍为股级建制,力量薄弱,影响了工作情绪。二是大多数粮油经营门店,经营尚不规范,未建立经营台帐,不及时报送经营报表。三是粮食执法检查制度不够健全,案卷整理归档还不够规范。今后主要做好以下方面:一是继续坚持每季度对粮食市场和粮油经营者进行一次调查摸底。二是将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证的经营者全部纳入统计对象,每季度向我局上报粮食购销存报表,随时掌握经营情况。三是积极开展粮食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四是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构建放心粮油产销体系。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6-03-24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情况属实,未涉及保密内容,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