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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0521316003734N 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6-02 】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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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20521316003734N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全县农产品提供质量安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质量监管、产地准出、档案建设、安全认证、应急处置、指导监测队伍建设和生产主体管理体系建设及自律性监测及日常检测工作。

   

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119

法定代表人

邹利立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清水县农业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

.8962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5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面,从加强组织领导、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等多个环节,全面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靠实责任 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清政办发〔2015113号)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县政府秦永斌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陈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主任邹利立同志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工作。通过明确各自职责,确保我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以及农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网格,形成了“全面覆盖、全程监管、权责明晰、精细管理、科学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责任监管网络,单位内部细化人员分工,进一步促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信息化,通过完善监管机构,明确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抓关键环节,搞好农业生产过程监管 在生产过程中要按照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的不同要求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以生产农户、企业为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详细记录技术措施、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产品检测情况等,规范生产操作规程。 3、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 在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畴,会同农业综合执法、农技站、种子站等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经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等门店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了是否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或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使用的农资产品,是否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同时,利用乡镇逢集日,对流动商贩、游商活跃区进行了重点检查。并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金集、远门、白驼、白沙、山门、秦亭等集市所在地的经销门店进行突击检查,督促农资经营单位建立购销台帐,承诺质量安全,指导科学用药。通过上下联动执法检查,在春耕农资使用高峰期,形成高压态势,杜绝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有效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检查中,我们对磐业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的3种没有出厂日期和有效期限的农药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进行下架处理。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测工作。今年以来,我中心充分发挥现有检测设备资源,坚持开展检测工作,每月对本区域内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蔬菜产品多次进行例行检测,检测范围覆盖了蔬菜基地生产的所有品种。截至目前,我中心自行抽检42次,对全县蔬菜生产基地抽检蔬菜样品次数累计达到2060样次,5类,合格率达到99.85%以上。其中甘蓝类有紫甘蓝,绿甘蓝;绿叶类有芹菜、油麦菜、菠菜、油菜、香菜、韭菜、油白菜、茼蒿、生菜,芹菜;瓜类有菜瓜、南瓜、黄瓜;菜类有大白菜、娃娃菜;茄果类有番茄、花菜、辣椒、韭菜、西葫芦。对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依法督促生产农户和经营户进行销毁、下架,退市等无害化处理,有效保障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全力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县的例行抽检工作。今年4月份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在清水县农业园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抽取了24个蔬菜样品,合格率为100%6月份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在清水县农业园区、泰山庙塬抽取了40个蔬菜样品,合格率为100%;省农科院在泰山庙塬,温沟蔬菜生产基地抽取了36个蔬菜样品,合格率为100%8月份农业部在清水县农业园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抽取了40个蔬菜样品,合格率为100%11月份兰州市质检中心受省质检处委托在我县农业园区和超市,抽取了40个蔬菜样品,同时对抽取的蔬菜样品进行打浆带回检测。 5、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 我中心积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和工商、卫生、药监、畜牧、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深入到街道乡镇开展宣传,以展出图片、印发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此外,结合我县科技下乡活动,对农民进行了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共散发材料3000多份,指导培训1000多人次。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提高了广大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生产经营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营造了法律舆论氛围。 6、初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根据《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单位名额分配的意见(讨论稿)》文件要求,我中心上报建立1个县级监管机构,8个乡镇监管机构,4个生产经营主体追溯应用示范点,并按照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简明操作手册,对县级监管机构操作员进行培训,目前正在等待设备的到位。 7、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今年新增甘蓝、早熟洋芋、大葱3个绿色食品认证,甘蓝年产量7500吨,认证面积3750亩;早熟洋芋年产量6600吨,认证面积3300亩;大葱年产量3520吨,认证面积1760亩。3个绿色食品认证面积共计8810亩。今年新申报5000亩西瓜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已上报省绿办,有望年底批复。二是在红堡镇安坪村农业园区建立1个农产品价格信息监测点。三是创建甘蓝、早熟洋芋、大葱3个“三品一标”绿色食品品牌,新申报1个西瓜绿色食品品牌。四是农产品“清水大麻”商标申报,已经国家工商总局受理,待获准注册。五是以“三品一标”作为农产品质量监管的重点,对无公害、绿色认证标识的使用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产品质量、标识的使用、生产记录和投入品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在整改后及时进行回访,并拓宽申诉举报渠道,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截止目前,我县共认证大白菜、架豆、马铃薯、半夏、线麻子五个无公害产品和产地以及2个辣椒、2个西瓜、1个番茄绿色食品认证,总认证面积14733公顷,年生产量达27.45万吨。“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面积达46%以上。涉及永清、红堡、白沙、秦亭、山门、白驼、松树、草川、陇东、黄门、王河等11乡镇100余村,涉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销售人员15000余人次。 8、深入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 加快推进全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蔬菜为重点,开展蔬菜种植标准园创建,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基地为载体,因地制宜创建蔬菜种植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示范乡镇等,发挥示范园以点带面功能,带动全县标准化生产上新水平。截至目前,我县已创建了2个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园,分别是天水高山夏菜开发有限公司和清水天科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9、质检项目建设情况 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原实施单位为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该项目资金下达时间为2012年,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111021日。该项目原设计在农业综合服务大楼五楼的部分用房,总面积582.12?,因国家政策影响,农业综合服务大楼停建,致使该项目无法实施。至今实施该项目的地方仍然未落实。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收回2013年度以前单位结余结转财政性资金的通知》(清政发〔201457号)文件精神,我县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资金已于2014104日被县政府清理收回,根据清政办发〔201539号)文件精神,资金有被整合统筹的意向。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6-03-28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同意

         

填表人: 曹永和  联系电话:15293570105  报送日期:2016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