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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0521332220472X 清水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6-02 】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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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20521332220472X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清水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清水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贯彻实施《婚姻法》,进行法规咨询,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管理等工作。

   

清水县永清镇西华路18

法定代表人

刘红艳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清水县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

1.2

网上名称

清水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5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法人变更。

清水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是县民政局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贯彻实施《婚姻法》,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宣传贯彻有关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婚姻登记、补发结婚证、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同时积极倡导文明婚俗。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遵循立足岗位、服务群众的方针,按照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讲求效率、争创一流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保障《婚姻登记条例》的贯彻实施。从增强本领、规范服务、方便群众上下功夫,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有许多当事人认为结婚离婚是自己的事,不管有没有手续也不管手续全不全,来了就要求办,不办就大吵大闹。而俗话说得好,“婚姻大事”,这就容不得我们在工作中发生任何的差错。为此,我们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为适应婚姻登记工作的新要求,十分注重婚姻登记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提高了婚姻登记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在业务上,通过参加省市的专业培训、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等方式,充实业务知识,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   二是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四公开”,确保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即:公开政策,我处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将有关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供当事人查阅,并免费提供咨询;公开程序,将婚姻登记流程上墙公示,方便当事人登记;公开收费,将结婚、离婚登记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上墙公示,并出具规范的票据;公开监督,将婚姻登记员的照片、姓名、编号和办公时间、服务电话、监督电话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一例因婚姻服务搭车收费和强行服务遭群众投诉的事情。为提高服务水平,体现婚姻登记的严肃性,我们特地为新婚当事人无偿举行简朴而庄严的颁证仪式,深受当事人的欢迎。 三是方便群众,热情服务。我们始终把“民有所想,我有所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作为为民服务的行动诺言。2014年年底搬迁到清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统一办公,大厅内配备了足够的桌、椅、笔,整个婚姻登记环境整洁明亮、宽敞舒适,使当事人在比较舒畅的环境中办理婚姻登记。有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办公,并配备了2台身份证阅读器,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服务环境优化了,工作质量提高了,到我们这里来办理登记的人更多了。特别是情人节等结婚登记的高峰日,前来登记结婚的人每天多达40多对。2015年共办理结婚证1223对,补办结婚证157对,离婚证85对。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的差距。我们将以争创活动为契机,一如既往地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做好我县的婚姻登记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6-03-28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情况属实,未涉及保密内容,同意公开。

         

填表人: 苏梦婕  联系电话:18093867558  报送日期:2016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