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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0521591213322X 清水县规划局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5-25 】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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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20521591213322X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清水县规划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清水县规划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有关规划的法律法规,负责规划区内规划编制及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督处罚。

   

清水县中山路9

法定代表人

刘建军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清水县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5.72

30.28

网上名称

.

从业人数

1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5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纪等情况。

一、执行本单位章程情况。能够很好的贯彻和执行单位相关规定和章程。二、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的社会效益。(一)县城总体规划修编进展顺利,城区控规编制启动实施。2014年年初,我局委托上海同济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从全县社会经济大局出发,对县域城乡建设发展,产业布局,县城功能定位提出了全新的发展思路,构建了科学合理,持续发展的城市发展体系。今年年初,上海同济规划院来我县提交了《清水县县城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及《清水县县城总体规划专题研究报告》,使总规内容进一步科学合理,全面充实。当前,我县县城三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正在全面核稿,计划近期全面完成报审、评审、报批、备案、公示工作。在加强县城总体规划编制的同时,积极启动实施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根据“东西延伸,南北拓展,产城融合,旧城改造,功能完善”的总体思路,坚持“切合实际、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的规划编制原则,摒弃小城镇、小县城的狭隘规划理念,强调规划布局的大手笔、大气魄、高标准、高品位,为县城的长远发展绘制蓝图。今年10月,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投入资金498万元,委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启动了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10月底,签订了规划编制合同。目前,已完成前期资料收集与实地调研工作,力争年底形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初步设计方案,届时将达到城区控规全覆盖。筹备启动旧城区地下管网探测测绘工程前期工作,完善道路、集中供热、电力电信、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积极参与《轩辕文化产业园总体规划》《循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温泉旅游景区总体》等部门专项规划,充分挖掘清水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和丰富的自然环境资源,提高历史文化品牌知名度。(二)村镇村庄规划编制和技术服务指导成效显著。2015年,按照“统筹城乡、提质扩容、人居聚集、功能完善、产业支撑、特色鲜明”的村镇发展思路,我局把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美丽乡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紧密结合,狠抓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两个重点,凸显“美丽乡村”的建设目标,突出规划的“龙头”引领作用,以村镇村庄规划的编制指导建设,进一步加强镇村规划建设的技术指导,村镇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在村镇规划编制方面。启动实施了远门乡、新城乡(开拓型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了白沙乡提升改造型小城镇和土门总体规划编制地形测绘工作。目前,远门、新城二乡镇总体规划已经完成,预计今年底完成报批工作。在乡镇总体规划完成的基础上,我局将积极组织编制乡政府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对实际建设的指导,加强村镇村庄规划管理工作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在“美丽乡村”示范村及村庄规划编制方面。按照全省新农村规划编制要求,结合市、县关于村庄规划编制指导意见,按照“集思广益、因地制宜、节约先行、突出特色、基础完善、村容整洁、规划引领”的发展思路,科学编制“美丽乡村”规划及各类村庄规划,突出“六小民生实事”及“十三大惠民工程”,加强对村容村貌的改善,将村庄文化广场规划与生态绿地规划纳入到规划编制中来,将基础设施完善与村庄“一池两改三化”工作纳入到规划编制中来。2015年,我局共组织完成了红堡镇毕家村、丰望乡红弯新村等12个异地扶贫搬迁村庄规划编制,完成王河乡魏湾村、黄门镇元川新村等7个美丽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整洁村规划30个,完成黄门峡口村广场等11个村庄的广场规划及零星绿化设计,完成土门村2处便民桥设计工作。(三)加强规划审批管理,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机制。一是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在规划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使用统一的审批格式,严格落实“一书两证”审批制度,认真开展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技术审查工作,坚持“严”字当头,严格审批程序,严把“一书两证”和设计方案的审批审查关,并对行政许可的建设内容进行现场公示,公示率达到100%。截止目前,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34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6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76份,拟定土地出让规划条件17项,审定规划设计方案16 项。规划审批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89.1万平方米,其中:公建用地18373.33平方米、工业用地25346平方米、开发企业用地235566.87平方米、教育项目用地1075030.94平方米,乡镇建设项目用地536648.6平方米。涉及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53.8万平方米,其中:公建建筑面积65675.78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39243.12平方米、商服商住建筑面积1080596.23平方米、私建建筑面积5017.08平方米、教育项目建筑面积129202.5平方米、乡镇项目建筑面积217914.03平方米。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关。严格按照《天水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监督管理办法》、《天水市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办法》把好工程建设规划审批、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关,加大规划巡查和跟踪管理工作力度,对部分私自改变规划的商住开发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取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坚决不予规划竣工验收及备案。2015年,完成了清水县工信局办公楼、清水县司法局业务楼、金河城市广场二期工程、清水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清水县清河湾商贸城规划竣工验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颁发《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5份。三是全力推行规划审批公示制度。为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积极实施“阳光规划”,提高了市民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逐步推行规划审批公示制度,在规划管理方面,做到了规划报建、审批公开化、规范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规划和公众利益的实现,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率达到100%。四是加大规划监察力度,形成批后监管全覆盖。在规划监察管理方面,强化部门联动,完善了规划管理及批后监管制度,通过完善的规划管理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规范了城乡规划管理秩序。同时,对在建的规划审批项目,实行责任到人,包抓到底的管理机制,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一周一督查,一月一汇报,对发现不按照规划审批的建设项目,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确保规划审批项目监的住,管的严。五是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继续狠抓制度建设,今年,我局重点围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针对在城乡规划管理环节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制度化建设原则,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入手,参照上级主管部门已修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时修订了《清水县规划局行政许可制度》、《清水县建设工程方案审查制度》、《清水县规划局批后监督管理制度》、《清水县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办法》等制度,确保单位制度建设结构体系完善,内容合法合规,操作务实易行。(四)加强技术服务,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支持。紧紧围绕全县城乡建设工作重点,积极为市政工程、公益性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项目提供基础性资料和优良的技术服务,加强项目建设审批、现场放(验)线工作和批后监管工作,为各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配合相关单位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规划审批及技术服务工作。为县委党校、南苑豪庭、天成雅居、?山生态园、东方御景城、东方铭城等重大建设项目积极提供规划审批和技术服务工作,有效的确保了各类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认真做好县城重点项目建设选址及“两证”颁发工作。我局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对符合总体规划的项目认真做好规划选址、方案审批。目前已完成天河生态酿酒城、老年人养护中心等14个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及“两证”的核发工作。三是盘活城区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对县城零星土地进行全面的清理整理,对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可出让土地,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上报规划出让方案。2015年,我局对黄门加油站、兴盛物流园以北宗地、岩棉厂原宗地、牛头河加油站、红堡汽车检修站、红堡桥头(2宗)、顺达公司宗地、牛头河风情园等16 宗建设用地提出了规划建设意见,明确用地性质,细化各项规划指标。同时,全力配合做好城区土地出让工作。共拟定规划出让条件16份,出让土地总面积253.9亩,其中商住土地7宗,总出让面积143.6亩;商服用地8宗,总出让面积108.2亩;教育设施用地1宗,宗出让面积2.1亩,以上16宗土地现已全部挂牌。拟定县中队旧址、消防队旧址、迎宾大道两侧、西华路以北等13个土地出让方案,为我县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及招商引资做好前期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一、授奖惩情况:(一)中共清水县委、县人民政府于20142月授予清水县规划局先进单位;(二)中共清水县委、县人民政府于20142月授予清水县规划局先进集体;(三)中共清水县委于20156月授予清水县规划局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二、评估情况:无。三、诉讼投诉情况: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6-03-16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情况属实,未涉及保密内容,同意公开。

         

填表人: 刘 斌  联系电话:13893846254  报送日期:201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