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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清水县委编办简介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0-14 】 【选择字号:

1984年,根据上级指示,清水县成立了县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隶属劳动人事局管理。1986年,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清水县编制委员会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兼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组织、劳动人事、民政、经委、财政等部门的有关领导为成员,编委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局,劳动人事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1991年4月8日,中共清水县委发出《关于县编制委员会更名和调整成员的通知》(县委组[1991]46号),原清水县编制委员会更名为清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并将下设的原清水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清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时也更换了印章。  

  1997年4月,根据中共清水县委、清水县人民政府转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水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调整的通知》的通知(县委发[1997]29号),清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清水县县直机关行政编制分配和内设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清机编发[1997]01号)及清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委组织部等单位行政机关后勤事业编制方案的通知》(清机编发[1997]04号)精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同时也是县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县劳动人事局合署办公,核定行政编制3名、后勤事业编制2名,主任职数1名。 

  2002年4月,根据中共清水县委、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水县县级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发[2002]18号)和清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县直机关政法系统编制的通知》(清机编发[2002]1号)及中共清水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精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同月,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成立,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副科级建制,挂靠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局长职数1名。 

  2008年6月,根据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清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升格的批复》(天市编办发[2008]128号)精神,清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由副科级升格为正科级,核定局长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1名。 

  2010年11月,根据中共清水县委、清水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清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县委发[2010]57号)及中共清水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发[2011]25号)精神,与原县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既是县委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工作机构,同时也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列入县委机构序列。核定行政编制5名(含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编制)、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在县编办设县编委督查室,核定县编委督查室督查专员(副科级)1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的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正科级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包含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总数内,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1名。  

  2011年7月,根据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清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的批复》(天机编办发[2011]118号)和清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县编办电子政务中心的通知》(清机编发[2011]21号)精神,清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成立,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清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  

  2014年10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实有工作人员5名(含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县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实有工作人员5名。 

      2017年1月,中共清水县委办公室印发《清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机构编制督查股)、机构编制管理股、行改股、事改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4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县编委督查室设在县编办,核定县编委督查室主任(副科级)1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的清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加挂清水县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局牌子)为正科级行政机构。行政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2017年1月底,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实有工作人员4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清水县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局)实有工作人员2人;县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实有工作人员6人。

      2019年3月,中共清水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清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共清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编办)的机构定性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行政股、机构编制管理股、机构登记管理股。撤销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清水县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局),核销领导职数2名;撤销县审改办,核销领导职数1名;撤销县编委督查室,核销领导职数1名。县委编办机关行政编制6名,实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实有工作人员1人;县编办电子政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实有工作人员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