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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052105755360XB 清水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5-25 】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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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2052105755360XB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清水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清水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执行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保护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合法权益。负责承办上级或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示调查处理的农业行政执法案件。

   

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119

法定代表人

裴小涛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清水县农业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5

20.4

网上名称

清水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5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一)工作能力建设情况。所有执法人员都能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执法队员的依法行政意识逐步加强,依法办案能力有所提高,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我们通过边执法、边实践、边总结,制定了《案件办理工作制度》六个方面19项工作制度,为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执法案件办理情况。我们结合执法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四项工作机制”,保障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按照行政调解工作的要求,调解农业民事纠纷3起,赔偿农户经济损失约8万元;二是办理案件16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户,行政处罚3家,罚款4008元。 (四)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我们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了“三个结合”,共开展专项整治3次,日常检查6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9家,经营户111家,行政调解3次,行政处罚10家。(五)执法宣传培训情况。一是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在春耕备耕生产的关键时期,印发了宣传资料3万多份,解答农民提出的各类农资知识咨询及维权知识约500多人次;二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采取“检查+宣传+咨询”的方式进行培训学习,既提高了经营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又增强了他们识假辨假的能力,提高其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意识。至目前,开展集中培训1次,现场培训10次,培训人员约300人次。三是加强上下联系,及时上报各类方案、总结、报告及信息。制定了《2015年清水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安排》,2015年共上报各类信息20余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2015年被天水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评委优秀单位。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6-03-04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情况属实,未涉及保密内容,同意公开

         

填表人: 张文芳  联系电话:13830883002  报送日期:2016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