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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委编办开展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5-24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促进“三定”规定落地落实,确保机构改革后续工作高效开展,从2021年4月30日开始,县委编办利用4天时间对全县18乡镇和县直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1.精心组织谋划。制定印发了《关于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和专项督查的通知》,对督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明确了督查范围、主要内容、工作步骤和方式。此次督查把各乡镇、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贯彻情况、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通过查找和分析“三定”规定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优化履职流程、提高运行效率,不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2.扎实开展督查。一是单位自查。各乡镇、部门对照督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全面自查,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不回避矛盾,不弄虚作假,切实把自查工作抓紧抓实抓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意见和建议,及时形成自查报告。二是内部核查。结合乡镇、部门报送的自查报告,对照“三定”规定,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对各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初步核查,重点是对各乡镇、部门领导职数、编制使用、实际人员配备等情况严查细查,进一步掌握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实地检查。在初步核查的基础上,开展实地检查,重点对各乡镇、部门职责履行情况、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建立情况、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等进行核查。

3.推进问题整改。结合实地督查与单位自查情况,针对发现的个别部门执行“三定”规定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了问题整改清单,要求相关部门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即时整改落实到位,并形成整改报告报送县委编办。同时,督促各单位以这次督促检查为契机,对照“三定”规定,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加强配合协作,确保职责链条无缝对接、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