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委编办 严把“三关”当好机构编制“守门人”
近年来,清水县委编办始终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不断规范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以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为工作的切入点,以严把“三关”为准绳,尽职尽责当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守门人”。
一是严把“政治”关,当好机构编制“守门人”。始终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党管干部的全流程中来统筹谋划,多渠道、多途径组织开展《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学习,将《条例》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教育培训等培训中,多次在县委编委会上传达学习中央编办、省市编办相关政策文件,不断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提升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制意识。
二是严把“管控”关,当好机构编制“守门人”。为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进程,着力构建事前调研机制,按照“凡请必调、凡进必评”的工作要求,全面分析研判各单位的请示报告,坚决纠正单纯以增编增人增职数来推动工作的错误思想,严格按照“撤一建一,增减平衡”的原则,优化调整机构编制资源,全面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