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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委编办“五项举措”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3-22 】 【选择字号:

   机构编制部门掌握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增设、编制增减、人事调动、工作人员招聘等权利,这些权利是否能公正的运用,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所以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管理,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委编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采取五项举措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实行全程监督。按照“依法办事、按政策议事、坚持服务中心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及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机构编制部门议事规则,对议事内容、议事程序等进行明确,规范行政行为,从工作程序上保持清正廉洁。强化民主意识,对涉及机构设置、人员调整、经费支出、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都要经支部会议讨论决定,坚决杜绝各类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是对确因工作需要设立事业机构的,采取“撤一建一”和“撤多建一”方式解决,确保事业单位机构总量不增加。对职能调整的部门,按照机构、编制、人员随职能走的原则,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进行调整。不断完善和有效落实“管政策、管标准、管总量、管结构”的机构编制宏观管理机制,努力实现“行政机构控制在规定限额内、行政人员控制在行政编制内、事业编制控制在总量内、财政供养人员总体不增加的机构编制管理目标。

三是建立机构编制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县委编办每年对本级各部门机构编制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对有严重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领导干部,报告县委组织部,不得提拔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干部责任,把机构编制管理列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之中。

四是建立控制约束机制,强化对机构编制的综合管理。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必须先给分管领导汇报,对重大事项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同时,与人社、财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相互制衡的刚性约束机制。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范围内,人社部门才能核定人员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财政预算范围并核拨经费,银行才能给予开设帐户。

五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不断强化监督约束职能,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构,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化、经常化,采取多种方式和方法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增强机构编制意识,确立依法、依纪、依规管理机构编制的理念。